看了新方案,我觉得大家误会前面的反对意见:意见分两类:一类应当是AGS/PTS应当多分,一类是开始阶段的释放速度太快了。
我反对前面的方案:不是觉得AGS/PTS分的太少,而是前期的的参与者分得太多,让后来参与者没有了动力:既反对AGS/PTS占比太多:AGS/PTS应当各保持10%。也反对释放速度太快:刚开始的一年45%显然太多,我建议每年控制在1%左右,刚开始价值低可以加大这个数字。这样做的好处:1、让代表有足够资源做好代表,2,这样可以多多烧很多年,早期太多,后面用户量上来,真正需要资源的时候,股份已经分的差不多了,3,可以为后来者留下更多的利益,4、避免少数控制了大量股份,形成事实的中心。
另外,关于投票机制的问题:这个确实是一个关键点,有利于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如果早期参与者获得的筹码太多(超过50%),这个机制再优秀也无济于事,大头已经分完了,还调节啥呀。
几点说明:
1、我在很久前就说bts一类不是币。这个论坛有记录。
2、我所有的发言没有一句黑bts。
3,谢绝喜欢人身攻击的参与讨论。你可以自己开贴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