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作为技术大神,中文社区的骄傲,从一个简单的点,得出了投票该有的规则,我也赞同这种思维方式,不过我有不同的结论,抛砖引玉,仅供参考。
alt设想的投票场景充满了安静祥和的气氛,就像我小时候班级投票选举课代表差不多(好吧,剧透一点,我们是一人5票^-^),因为席位很多(5个),必须保证选出的人也足够多,不然就会出现某个人(alt从小就是学霸吧^-^)票数遥遥领先,其他人少得可怜的尴尬局面发生。
可惜我们后来到了罪恶的成人世界,不再那么图样图森破了,课代表荣誉多一点,受托人利益多一点(只多一点?)。我更正alt的一点,股东大会只是做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决定,很少要投票选出多个代表(这时候可以参照课代表),投票到了一定比例就可以。alt更应该拿董事会举例。董事会的成员是按照股份或者协议来派遣的,一般占据多少股份就能派出同比例的董事。
为什么拿董事会来举例子呢?因为董事会更像受托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在我看来,受托人就是整个系统的雇佣兵,掌管记账权,领取军饷,并且由于受托人之间的竞争来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健壮度。也就是说,投票制度的根本关系的是受托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对雇佣兵权的争斗不会影响系统决策,不会造成执行力下降,因为那仅仅是兵权(@log,^-^)。
-----投票权仅仅关乎分红权
为什么反对一票多投?因为一票多投是力量倍增器啊有没有!有人提出所有股东都放大了相同的倍数就没问题了,事实是这样吗?假设一个大户有30%的股份(我才不说是3i呢),他有足够的动力把票数都施展出来,投足101个席位,当然,大户都是很仁慈的,就算他投80个席位吧,那他所握有的票数就是80倍的扩大,而对于一个散户来说,投票率没那么高,同时,投出的受托人人数也没那么多,像我就只投了十几个受托人(包括我们的alt大神,baozi),综合下来,散户和中户就算集合起来,总体的票数扩大不会超过5倍,那么,大户和小胡的差距是多少倍?16倍。这就是为什么一票多投是力量倍增器的原因--本来小小的差距,瞬间被放大到遥不可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都应该被同比例的对待
力量倍增之后为什么就不可以?因为他侵害了小股东的利益啊,甚至,不只是小股东,哪怕是里本来稍微接近的股东都被他甩开了。这就造成,一个第一的大户可以随便控制所有的代表,可以随意分配军饷。利益间的博弈就这样展开了。大部分代表都在抱粗腿,大户们开始联合,正像@熊熊说的,散户的利益不会被重视,军阀混战正式展开,系统集中度越来越高。目测会超过pow的矿池占比···
一票一投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受托人们专心拉票和提高,大户会考虑均匀的分配自己的投票权,以保证尽可能多的受托人胜出。系统更加的分散和去中心化(我这是在挑起争论吗?^-^咱们开帖再辩),更加的多样性(有人走基层路线,有人走大嘴路线,有人是社区义工,有人是理论大师,有人是推广狂人,有人是辩论大师)来吸引各自的群体。
-----系统的参差多态才是和谐的根本
有人说3i作为大股东,不会致系统生死于不顾。其实,我们可以这么想,苏联是个邪恶的存在(苏联和俄罗斯傻傻分不清楚),但如果只有美国有原子弹,这个世界肯定不太妙···如果投票制度的设计能够让我们不再盲信任何一方,那该有多好,你说那该有多好···
-----权力的制衡相当重要
有人提出,如果占有1%的股份的受托人作恶但是占着位子不走怎么办?系统太分散会不会导致设备难以得到提高?首先提出一点,投票制度仅仅关乎分红权,至于系统的功能设计,那是另一个方面了。这个需要alt大神们的思考,我等门外汉不参与了。比如设备性能不达标不让进,技术指标落后(丢包率)不让进,即使股份够了。如果暂时无法做到,这样也远远强于让一个10%权利的人来控制所有的代表,他要是作恶,哼哼···。要说到动力问题:一票一投会让票更有价值,1%的代表如果不好好运营,肯定不如托管来的省心省力。10%的人不作恶,1%也不会作恶。
---让天使的归天使,撒旦的归撒旦。口渴的问题不能靠吃饭来解决(本句话神原创&&&¥%……&*)
基本赞同楼主的看法,我补充点
1、首先明确受托人的用途,按照原本的设计,受托人就是记账者,作为系统运转的基石,他们是系统运转的维护者,而非所有者,那么对其的考评应该遵循其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及效果来量化确定其收益,我们欢迎受托人的充分竞争,达到系统运转的最优化。那么,进入门槛的高低的设定,一票一投无疑是个好方案(当代表的门槛低),每个股份拥有者,都有权投出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关键一票。至于说1%的占有者,想履行作恶的职能,这个客观存在的状况,需要DAC自身运转的制度的制约,而不是简单的靠一票多投机制来过滤(几个大户联合作恶就没解),简略的想法是,一、当受托人开始出块后,系统自动扣押其账户下一定数量的BTSX,作为保证金,扼制其主观作恶;二、由DAC自动定期采集各个受托人的工作业绩(漏块、掉线、拥塞等等),给予相应等级的收益扣减,促进受托人群体的优胜劣汰,这条针对懒政、不思进取的受托人。
2、一票多投极易形成新进受托人的壁垒,几个大户一抱团,可以占掉绝大多数的受托人名额,这是极其危险的,如果这些大户不思进取,不革新设备网络,就可以坐吃暴利,这样的系统,散户们都会选择用脚投票,那么DAC离死也就不远了。
3、初期发展,短期的一票多投是权宜之策,有利于创造足够的受托人及塑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但不意味着长期发展策略就此固化为一票多投机制。
感谢积极参与。大家的意思都表达得很明白了,我觉得可以就此锁帖了。我再补充一下我能想得到的解决一票一投弊端的办法。
设立一个执法者账户,执法者账户内嵌在系统里,可以随意踢掉任何一个受托人,当然,我们要肯定代表在作恶,同时,执法者的选择上也要考虑。
1.3i持有执法者账户,行使管理权。在合适的时机,交由社区管理,由投票方式决定剔除代表。
2.3i持有的bts基金包含的btsx充入执法者账户,3i掌管该账户。可以动用该账户的投票权踢掉代表,不过代价是损失部分投票权。执法者账户的资金可能会慢慢用光,这时候如果代表作恶,可以号召大家往账户里充钱,充的钱在两天内自动返还。3i可以利用账户充盈的这段时间踢掉作恶代表。
3.设立多个执法者账户,该账户无人保管,系统自动设置。发送票数+要剔除的代表名称到该账户,票数积累到一定程度自动执行。到期执行后自动返还资金。这样,代表们随时可以监督作恶的代表,另外代表们踢掉作恶代表也是要代价的,形成一个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