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行,绝对不可行
这是一个纯技术的脑袋想出来的狗屎主意,一厢情愿了,毫无经济思维
首先,受托人限于且只能限于出块,投资电子类硬件进行出块;不可能承担运营推广及DAC开发工作,不要问原因
其次,之前3I有过明确的承诺,后续的所有BTS X系列链将以之前的一条链作为分叉,继承所有权益,而没提稀释
再次,若想提高受托人的收入只需要提高交易费比率或提高受托人所占交易费比例即可(即少销毁一点)
备注1:不要问原因这个,我还是解释一下,打个比方:BM想让一个在超市扫厕所的大妈顺便把超市总经理/财务/保安/采购的工作也一起做了,美名其曰:激励保洁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