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dns 提走的,应该按卖出来算,这计算有那么复杂吗,真是无力吐槽时代的渣渣技术
当时在btc38.com买入DNS
没有卖出且没有提现的用户(比如我),不就是长期看好合并后的BTS,为了要官方补偿的BTS么?当然应该只算一直存留在平台压根儿没动的部分,而不能算提走和卖出的部分;
如果从平台提走的也补偿,那就得到了额外的补偿和放入钱包等解冻的安全性,
(钱包持有DNS快照获得空投0.01855BTS-V/DNS+比特时代向官方争取补偿的0.0015BTS-V/DNS=0.02005
BTS-V/DNS;而其中比特时代向官方争取补偿的0.0015BTS-V/DNS他们是不应该拿的)这样一来比特时代就罔顾一直把DNS存留在btc38.com的用户对你们的信任。话说回来,按时代这个算法,当时存在btc38.com平台的总DNS量有2930000/0.0015=19.533···3亿么?
选择把DNS留存在btc38.com等补偿(怕因为之后提现操作影响补偿,我连PTS快照获得的那部分DNS都一直放在平台没有提现,跟加仓买入的DNS一起放在平台不敢动),就是相信BTC38能为
我们(没有卖出且没有提现的用户)争取补偿,不然肯定提现到自己的DNS钱包等解冻,没有后顾之忧多保险啊。
现在通过btc38.com非常被动的等解冻,还得担心跑路或者政策风险导致的平台关闭,btc38.com平台能不能运营到解冻完都是问题!!!
照这玩法,解冻一部分就提现一部分到钱包